一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及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。
二、根据国家调整工资政策,负责办理各类人员各种情况的工资晋升、工资调整、 工资变动等工作。
三、负责全校工勤人员的考工晋级和岗位聘任等相关工作。
四、负责全校编制外用工的管理工作,并按照有关规定,完善编制外用工的管理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。
五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死亡抚恤,遗属补助等相关工作。
六、负责全校考勤制度的制定和执行。
七、负责办理教职工的退休、延退手续。
八、各类人员的调入、调出、解聘等手续的办理。
九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,负责各类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认、连续工龄的计算等工作。
十、负责全校的机构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